微信号:18805396701扫一扫 联系我们
近日,《贵州省学前教育条例》(下称条例)发布,9月1日施行。该《条例》是学前教育法颁布后率先出台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也是贵州学前教育的首次立法。
《条例》采用“小快灵”的体例,共34条,重点对资源布局、学前教育实施、教师队伍建设、投入保障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将更好地保障贵州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规范学前教育实施,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实现幼有善育。
幼儿园与小学应当如何衔接?《条例》明确规定,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小学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任何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训,不得教授学前儿童小学阶段的课程。同时,要求幼儿园和小学应当互相衔接配合,共同帮助儿童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